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打赢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省在2020年涉农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我市种植业污染治理试点绿色发展建设项目。经研究,拟定在海丰县区域内开展种植业污染治理试点绿色发展建设项目工作。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总体目标
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短板。
二、申报对象及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海丰县区域内的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省级以上示范社,营业执照注册时间5年以上,从事与农业相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有较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企业优先。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申报材料须于3月31日前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与植保植检科(汕尾市区鸿顺路市农业农村局办公楼502)。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联系人:黄家雄,0660-3289993。
附件1:2020年汕尾市秸秆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20年汕尾市农膜安全使用与回收利用示范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