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直有关企业:
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我市工业企业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预通知》(便函〔2019〕1049号)的精神,请你们严格按照项目库的申报要求,认真做好入库项目组织及推荐上报工作,现将此文转发并就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省级财政支持技术改造项目设备奖励、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支持方式分专题组织实施,符合条件的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一种方式进行申报,省级财政资金优先安排设备奖励项目;优先支持清洁生产企业及取得节能审查或节能登记的项目;已获得省工信厅扶持资金但未按规定验收(完工评价)、未按进度实施或审计、绩效发现问题未整改完善的企业等不得申报本次项目库。
二、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征集。项目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并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择优推荐,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对项目后续跟踪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
三、2021年省级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入库项目须做完工评价,请项目单位根据《广东省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粤工信技改函〔2020〕491号)(附件5)做好项目的完工评价材料。我局将于2020年7月上旬对提交材料的项目开展完工评价。
四、根据省工信厅要求,2021年省级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我局将组织对2020年6月30日(含)前完工且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遴选科技含量高、生产工艺先进的项目入库。2019年度评审通过且在2020年6月30日(含)前完工的技术改造项目通过完工评价后可入库。
五、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需于2020年7月3日前正式行文将项目审核意见、承诺函和项目汇总表的电子版以及市直申报单位的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刻U盘(或光盘)贴标签后和纸质材料一式5份送我局(工业发展科)。同时,入库项目应按省财政厅专项资金市县项目管理系统有关要求上线填报。
附件1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预通知.rar
附件5:粤工信技改函[2020]491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广东省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完工 评价工作指引....pdf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2日
(联系人:张裕平,电话:3361336,邮箱:jxgyfzk@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