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第四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0〕548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第四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0〕548号)

  附件1.pdf

  附件2.pdf

  

 

汕尾市科技局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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