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市级科研机构和高校,市有关行业协会: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家在我市知识产权管理和决策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加强对市级知识产权项目立项评审、结题验收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我市知识产权重大决策专家征询工作,提高我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水平,我局再次征集知识产权、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人员,以充实汕尾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经个人申报、组织推荐、审核通过后入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本次征集的知识产权专家,根据知识产权工作需要,参加下列工作:

  (一)为完善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的长效机制提供智囊意见;

  (二)参与知识产权项目的评审、评价、评估及鉴定;

  (三)参与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人才培养工作;

  (四)参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其他知识产权专业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年龄在65周岁以下(以本通知印发之日计算,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可以保证完成相关工作;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情形;工作责任心强,能认真、公正、廉洁履行专家职责;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愿意参加汕尾市知识产权业务评审、论证以及知识产权战略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专业条件

  1、知识产权类专家

  从事知识产权服务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掌握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培训等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技能,了解本领域技术发展方向,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取得专利代理人、律师、资产评估师等执业资格5年以上。

  2、专业技术类专家

  从事(1)电子与信息:计算机网络产品、计算机软件产品、微电子、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及其产品;(2)生物、医药技术:农林牧渔、农产品养殖与加工、医药卫生、轻工食品、食品饮料;(3)新材料: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节能环保;(4)光机电一体化:先进制造技术设备、机电一体化机械设备、机电基础、仪器仪表、监控设备及控制系统、先进制造、装备制造、医疗器械;(5)新能源、高效节能:新能源、高效节能、通讯设备、其他电子信息技术、有机高分子材料及制品、复合材料、其他新材料技术等等某一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或技术研发工作三年以上,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本技术领域国内外最新技术及市场发展动态,学术造诣高,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具有中级或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资质者优先。

  3、经济管理类专家

  从事与科技、知识产权相关的金融、经济工作,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熟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等相关政策,对我市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发展有较为全面的了解,能对我市知识产权金融发展提出建设性观点和建议。

  三、入库专家的征集及申请

  (一)征集范围及方式

  1、征集范围: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事务所等单位的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征集范围重点是工作或长期生活在汕尾的知识产权专业人员。

  2、征集方式:采取自愿申请、单位推荐方式,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直属各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市级科研机构和高校、市有关行业协会为专家推荐单位。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登录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hanwei.gov.cn/swscjdglj/)下载并填写《汕尾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1)与《汕尾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表格,填写完成后打印,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后,连同相关附件的复印件材料一起报送。

  (三)申请材料

  1、《汕尾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申请表》与《汕尾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家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5、专业技术职称和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6、科技成果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等学术及研究成果清单,需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

  7、国内外学术团体和学术刊物任职情况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

  8、能证明个人专业专长的奖励证书复印件;

  9、其他可以证明本人资质及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四)材料提交

  参与申请第四批征集的专家(已入库专家无需再次申报),请于2022年10月24日17:00前(以邮局邮戳为准)将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三份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同时将电子扫描件(PDF版)发送至邮箱:swzscqcj@163.com。逾期将无法参与此批专家征集工作,需待下一步通知。

  四、审核

  (一)由各专家推荐单位对申请入库的专家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我局进行最终入库审批。

  (二)汕尾市知识产权局将对申报材料、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审核,形成结果。审核结果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公众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经审定审批后,确定知识产权专家名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崔洋、刘雨薇、梁雅纯  0660-3380707

  邮箱:swzscqcj@163.com

  地址:汕尾市城区金湖路夏楼美地段


  附件:

  附件1:汕尾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申请表.doc

  附件2:汕尾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3:市直有关单位科研机构和高校、市有关行业协会名单.doc

汕尾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