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规上工业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我局研究决定,2023年度汕尾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第三批)系统填报截止时间延长至2023年11月30日17时;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5日17时;受理截止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8日17时,其他要求不变。

  特此通知。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