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函〔2022〕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汕尾市2022年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

  汕尾市2022年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市“两会”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我市营商环境迭代升级、提质增效,对标国内先进,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最优营商环境,打造汕尾市营商环境改革4.0版,将汕尾建设成为最具“吸引力”的投资高地,全面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新时代汕尾现代化建设、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重大突破,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省优秀、全国前列”目标,对标世行评价标准体系,对照广州、深圳营商环境标准,聚焦企业综合感受,做实“前标准、中承诺、后监管、一网通、全代办”模式,纵深推进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在政务环境率先破局的基础上,突出打造一流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八个便利化”“六个通办”,全力构建企业投资全代办服务体系,健全社会信用评价体系,持续为我市各类市场主体降本减负、纾难解困,推动汕尾市营商环境改革向4.0进军,让“我比人家办得快、我比人家办得好”的“店小二”式服务深入人心,进一步激活市场主体活力,打造全国革命老区示范样板。

  市场环境更加公平开放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开办企业力争实现1个环节0.5个工作日办结,一般工业项目审批总时间控制在21个工作日内,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总时间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年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90小时内,高压单电源客户办电平均用时不超38个工作日,水气外线工程接入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协助1家企业成功上市,推动‘中小融’汕尾专区注册用户达到2万户以上,“提前申报”应用率达到98%以上,“两步申报”应用率达到85%以上,环节最少、用时最短、流程最优的审批制度率先建成。

  政务服务更加高效便捷全力构建企业投资全代办服务体系,提供企业开办、项目立项、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全程免费代办服务。实现面向自然人的政务服务事项“一证通办”数量突破600项,面向企业的政务服务事项“一码通办”数量突破1000项。丰富“一件事”服务主题,推动30个“一件事”向各县(市、区)覆盖,标准化、智能化、便捷化的政务服务显著提升。

  法治环境更加公正透明知识产权保护等法规制度、企业破产审判等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深化“无证明城市”改革,在公布的792个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证明材料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告知承诺范围。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市场主体实行差异化管理,在不少于28个重点领域深入推进信用监管。强化民商事案件司法保障,深化网上立案、网上办事,完善劳动力市场监管和服务,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逐步形成。

  二、工作措施

  (一)营造公平开放的一流市场环境

  1.推进企业登记全生命周期便利化。坚持落实“非禁即入”原则,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行开办企业1个环节0.5个工作日办结,允许商事主体“一照多址”,推广银行账户简易开户服务,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试行标准化智能审批,探索建立全市统一“标准地址库”。确保在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得分率达到70%以上。

  2.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实施改革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推行“证照联办”改革,扩大对群众办理“小超市经营变更、小超市经营延续、小超市注销、开餐馆、餐馆经营变更、餐馆经营延续、餐馆注销、开网店、开美容美发店”的试点改革,促进“准入准营”同步提速。确保在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得分率达到70%以上。

  3.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化全面推行区域评估、工业用地“标准地”、联合测绘、联合验收等改革,全市应用区域评估成果的项目数超30个、省级开发区及各级工业园区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现100%覆盖。进一步完善“一张蓝图”基础数据,推动全市通过“一张蓝图”进行策划生成的项目数超30个。实施工程安全质量分类分级管控试点,实行分类分级管控项目超10个。确保在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得分率达到70%以上。

  4.深化“企业投资项目落地”便利化简化审批程序,推进信用审批、实施容缺承诺制,确保一般企业投资项目落地审批时间控制在21个工作日内,使企业切实享受改革红利。确保在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得分率达到70%以上。

  5.深化不动产登记便利化全面推进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对企业之间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实行“即来即办”。建立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信息化监测渠道,深化“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全面实行“交房即交证”,推动全市一手房交易覆盖80%以上。研究推行带押过户、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机制。确保在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得分率达到85%以上。

  6.深化纳税便利化深化大数据分析和应用,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推广“非接触式”税费服务,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拓展容缺办理事项,年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90小时以内;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渠道和税费争议解决、跨区域事项协调处置等机制;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跨市迁移办理程序,优化税务注销程序。确保在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得分率达到90%以上。

  7.深化获得电力便利化实现全年低压居民客户办电平均不超3个工作日,低压非居民客户办电平均不超5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办电平均不超38个工作日。建立业扩工单逐单管控机制,实行超时预警和通报管理。加强配网管理,提升供电可靠性,市中心区域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压缩到1小时以内。加强政企协同办电信息共享,供电部门提前获取用电需求,推动配套电网工程规划建设和用户接入全过程各环节有效衔接。开展转供电环节加价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在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得分率达到90%以上。

  8.深化获得用水用气便利化搭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联合服务平台,探索建立电水气“一次办”机制。统一精简和规范全市各供气、供水企业报装流程和申请材料、完善线上服务渠道功能,推行外线工程审批代办服务,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延伸供水企业投资界面,研究建立供水接入工程投资分担机制;逐年降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2022年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确保在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得分率达到85%以上。

  9.深化获得信贷便利化引进金融机构进驻汕尾设立分支机构,提高“中小融”“粤信融”等信息平台的使用率和便利度,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比例。通过完善信保基金机制、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规模、设立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资金为企业增信。深化“银税互动”合作,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构建小微企业“首贷户”培育长效机制、鼓励银行机构深化普惠金融体制机制改革,提升企业融资可获得性。确保在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得分率达到60%以上。

  10.提升贸易通关便利度。持续推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通关改革,加快进出口货物通关速度。支持汕尾新港区扩大开放申报前期工作,完善配套公共通用码头基础设施。优化商品货品查验机制,扩大高级认证企业覆盖面,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加大对外贸出口企业的支持力度。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确保在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得分率达到60%以上。

  11.营造更加开放的投资环境。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扩大开放,积极利用外资。加快申报创建综合保税区、分类施策创建自贸区联动发展区。提高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效率,创新境外投资事中事后监管。探索专业服务领域国际人才过往资历认可机制,支持市场主体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12.积极落实助企暖企服务。聚焦企业关键需求和综合感受,按照《汕尾市助企暖企服务清单》,推动各类惠企政策落实,提升政府服务企业的质量和水平,从减税降费、激励补贴、拓宽销路等角度,全方位为企业降本减负、纾困解难,帮助企业提质增效,夯实产业基础,全面激发市场活力。

  (二)营造便捷高效的一流政务环境

  1.深化“六个通办”。创新“中央厨房”服务模式,推进“四统一”进一步延伸,规范审批进驻管理,打造全省标杆大厅;推动自助服务实现全市镇村100%全覆盖,5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进驻自助机;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立网上办事指南动态管理制度,实现政务事项100%标准统一、网上可办,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全市通办。推动30项高频“一件事”主题服务向全市各县(市、区)延伸;着力推进“一证通办”“一码通办”,群众企业办事“免证办”不少于1600项,确保在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得分率达到90%以上。

  2.加快公共资源交易便利化。完善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延伸至县级;加快电子化招标投标配套制度建设,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和智慧监管。鼓励政府采购领域逐步取消投标保证金,招投标领域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和履约保证金。推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开展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专项治理。确保在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得分率达到80%以上。

  3.创新投资项目全代办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企业投资项目全代办服务工作机制,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建设专业化代办队伍,规范接受委托、开展代办、服务中止与续办、服务交付等流程,提供企业开办、项目立项、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全程免费代办服务,提升“点对点”“面对面”专属服务体验。

  4.深化“善美店小二”应用。深化和丰富企业服务功能,推动企业消防设备安全检查、惠企政策兑现、中介服务主动“触发”等更多数字赋能新场景上线。推动工建项目审批靠前服务,重点推进工建项目电子化监测,推动市场主体认证用户数突破8万。

  5.推动投诉闭环管理。建立健全沟通反馈机制,推动整改成效与“好差评”评价相结合,实现全市好评率达90%以上。依托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设置企业服务专线,为企业提供更快更精准的办事咨询、政策解读、诉求联动办理“绿色通道”。健全全市投诉热点工单处理反馈机制,建立12345热线知识库并动态更新,向基层和社会开放,拓展自助查询服务,切实解决和维护群众权益。

  6.健全政企互动沟通机制。完善政企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服务专员机制,加强与企业、行业协会的联系,加快建立营商环境诉求受理和分级办理“一张网”,及时听取、回应和解决企业诉求和痛点、堵点问题,不断推动“个转企”“小升规”工作,增强培育“四上”企业能力。完善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信息公开发布制度,通过全市统一的汕尾市企业诉求响应平台、粤商通、广东政务服务网等渠道予以公开,全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三)营造公平正义的一流法治环境

  1.强化民商事案件司法保障。深化网上立案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民商事一审、二审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分别不超过100天、70天,速裁快审一审结案数占案件总结案数的53%。完善网上立案容缺受理机制、网上立案一次性告知机制,民商事案件网上立案率达到55%。建立有效庭审直播管理机制,庭审直播率30%。研究建立发回重审、改判案件“预瑕疵”评定处理机制,民商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2%。建立企业送达地址(含电子送达地址)登记承诺制度,提高法律文书送达效率。确保在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得分率达到70%以上。

  2.完善企业破产审判机制。建立办理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金融机构对破产程序的参与和支持,完善破产程序配套金融服务。完善保障破产管理人查询工作机制,协调不动产局允许管理人查询相关权利主体的不动产登记簿、地籍图等资料。建立健全管理人监督管理机制,制定管理人工作指引或细则,出台管理人考核评价办法。设立破产保障资金,加快推进企业司法清算,2022年办结破产案件3件。确保在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得分率达到60%以上。

  3.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进一步做好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布局,围绕双十产业至少建设2家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优化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计划,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完善案件快审机制,切实缩短案件平均审理期限。知识产权案件一审平均审理周期不高于90天,二审平均审理周期不高于60天。知识产权案件一服判息诉率90%。确保在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得分率达到80%以上。

  4.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数据治理机制,健全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至少推动5个“信易+”场景上线应用,实现“信易+信贷”“信易+市场监管”场景试点,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为信用优、记录好的企业获得信贷增信护航,对信用好、风险低的企业试行免检、少检。全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应用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在不少于28个重点领域深入推进信用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确保在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得分率达到90%以上。

  5.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制定年度计划,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探索实现“双随机”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行差异化的监管。对信用风险低(A类)企业,原则上一年不超过1次的抽查频次;信用风险一般(B类)企业,原则上一年不超过2次的抽查频次;信用风险较高、信用风险高的企业依法依规增加抽查频次;每季度抽查1次。确保在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得分率达到90%以上。

  6.完善劳动力市场监管和服务。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创新服务模式,组织开展“抖音直播带岗”、“善美村居+云招聘”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250场次,解决企业用工30000人。继续推进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运营,进园企业总数达到22家,2022年全年营收达到1.8亿元。出台促进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激励措施,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占比达95%以上。2022年争取中央和省就业创业政策性补贴资金约3800万元,支出率达90%。确保在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得分率达到80%以上。

  7.深化“无证明城市”改革。扩大电子证照应用,推动办事高频使用的证照实现电子证照核验。在原有7619个证明材料取消、替代的基础上,再深化拓展。“无证明城市”创建覆盖“银保监”领域,促使汕尾辖内11家银行机构和15家保险机构简化开户管理、优化业务办理,覆盖率100%。

  8.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包容审慎监管企业清单并开展实质性运作,将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范围扩展至各执法领域。强化职权下放部门对下放镇街实施的三批755项县级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再优化、再培训,提升乡镇(街道)规范执法水平。加快汕尾市行政执法“两平台”本地化部署,全面建成汕尾市行政执法“两平台”,指导督促全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运用汕尾市行政执法“两平台”进行行政执法,实现“应上尽上”,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筑牢公平公正司法防线。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通过检察建议、抗诉等方式,敦促人民法院纠正违法案件,提高司法公正。发挥好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作用,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敦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确保检察建议回复率80%以上。压实公益诉讼检察责任,依法保障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确保每季度办理1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推进检察公开听证机制落实,广泛邀请第三方人员参与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的听证,确保全年听证案件覆盖“四大检察”。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信息报送制度,对照2022年任务清单,各相关责任单位及各县(市、区)指挥部于每月25日前将任务进度、成效、存在问题等情况报指挥部办公室。对于关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核心的重点工作,形成阶段性周报制度,由责任单位形成工作情况简报每周报送指挥部办公室。各项任务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或形成示范性创新做法的,由责任单位当周形成工作情况简报报送指挥部办公室。对于“三大行动”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层面会议协调事项,形成交办事项清单,落实对账销号制度,办理事项落实情况于每月25日前提交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对账销号,直至事项办结。

  ()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建立月调度、季分析制度,每月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听取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根据第三方测评、暗访督查情况,总结上一阶段进展成效及通报滞后情况。年底开展全年工作总结及考核,将各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纳入全年考核范畴,动态制定考核指标,以完善、科学的考核细则助推工作取得更佳的成效,每季度开展测评,筑牢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联动工作机制。各地指挥部要参照市级机构机制,抓好体制机制建设,形成体制顺畅、责任明确、边界清晰、力量汇聚的良好工作格局,推动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指挥部办公室发挥统筹推进作用,统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和督促检查,及时推动先进经验、做法在我市复制推广,保证工作贯彻落实,获得成效。市市监局、市司法局、市政数局分别牵头“三个”专班运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工作专班专门抓、配合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机制,市发改局牵头做好省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对标2021年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失分情况(详见附件1)做好迎评整改优化,确保在2022年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取得优异成绩。各地各部门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15日内制定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及其配套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各项任务开始和完成的时间节点,保证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定时定点高质量完成。

  (二)强化督查考核,狠抓工作落实。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督查机制,把营商环境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定期进行督导,进展严重滞后的事项,约谈相关单位责任人,持续加强执纪问责,对工作推动不力、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开展营商环境季度暗访、动态测评,并将结果运用至市三大行动考核亮牌,督促各项工作任务有序开展、落到实处,每季度通报有关任务进展情况。

  (三)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安排,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宗旨,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及工作作风,打破“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等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从群众跑腿寻找服务转变为政府主动提供服务、上门服务,做好便民利企“店小二”。对改革后,群众办事依然“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一经暗访督查发现,将对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提醒约谈。

  ()加大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将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利用网站、线上服务平台、网络媒体、营业网点等线上线下渠道及时宣传推广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举措,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并及时将改革成果向省级部门报送。一方面要广泛开展行业分管领域宣传工作,做好分管领域氛围营造,另一方面要抓好基层宣传工作,使优化营商环境走近民众、深入民心,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在全社会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附件:1:汕尾市营商环境改革4.0版名词解释.docx

  2:汕尾市助企暖企服务清单(规上企业).wps

  3:汕尾市2022年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工作任务及工作责任清单.docx

  4:汕尾市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指挥部办公室.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