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项目立项公示已结束,现公布立项名单,请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与我局签订项目合同书。将填好的合同书于2023年5月19日前寄至我局。对照立项名单序号将合同电子件同步发送至邮箱,序号1-5项目合同发送至知识产权促进科邮箱swzscqcj@163.com,序号6-8项目合同发送至知识产权保护科邮箱swzsbhk@126.com

  二、请各承担单位根据合同书约定,按计划开展工作,保障好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

  联系电话:0660-3380707,3802002。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金湖路夏楼美地段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知识产权保护科。

  邮    编:516600

  附件:汕尾市2023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项目立项名单.xlsx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