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市监规字〔2021〕6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将组织开展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和2021年省级下放知识产权促进类专项资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年立项且未验收的第一批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和2021年省级下放知识产权促进类专项资金项目,共计5项(见附件1)。

  二、开展方式

  中期检查以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中期报告的形式为主。在审查中期报告材料的基础上,如有需要的,我局将另行通知组织现场检查。

   三、检查内容

  以项目合同书为依据,重点检查项目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项目合同规定的指标完成情况和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四、材料提交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填报《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和第二批省级下放知识产权促进类专项资金项目中期执行情况表》(下简称《情况表》,见附件2),将签字、盖章的《情况表》和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成彩色PDF文件。

  (二)请于12月20日(星期一)前,将PDF格式的中期执行情况材料和doc格式的《情况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swzscqcj@163.com,电子邮件主题为:“知识产权项目中期检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填报人”。不需要另提交纸质材料。

  五、咨询联系方式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联系人:崔洋,刘雨薇,电话:0660-3380707。

  附件:附件1.中期检查项目名单.xlsx

  附件2.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中期执行情况表.docx

  附件3.2021年省级下放知识产权促进类专项资金项目中期执行情况表.docx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