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汕尾高新区,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0-2021年国际科技合作专题申报指南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0〕26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依法在汕尾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良好基础和合作渠道,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鼓励省级(含)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依托单位牵头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根据《2020~2021 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专题申报指南》及附件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及所需证明材料,且保证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3 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项目逾期一年未完成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6.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四)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应按申报指南指定数额申报,并按具体要求提供自筹经费。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
(二)平台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可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主要负责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三、业务受理
1、受理要求:
项目申请单位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汕尾市——汕尾市科技局——公共服务事项——“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业务科)初审”,填写业务申请表单。
2、受理时间
(1)专题一~四、专题六系统填报时间: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 2020 年 5月 9 日~8 月 7 日 (17:00)。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8月14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专题五(“海外名师”项目)系统填报时间: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2 日~6 月 19 日 (17:00)。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汕尾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受理地点联系人:林之霖,联系电话:18819555522;
业务咨询:科技业务科 叶淮河,联系电话:0660-3369796。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0-2021年国际科技合作专题申报指南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0〕262号)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