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关于整治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112号)部署,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要求,总局组织对湖南国科恒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问题(详见附件)。
  请你局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监督企业切实整改到位。企业整改情况及你局采取的监管措施须及时在你局网站上发布,并于2017年3月7日前将整改后复查情况报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   联系人:谢俊
  联系电话:010-88331431
  传真:010-88331441   

附件:湖南国科恒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问题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2月10日


附件:湖南国科恒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问题.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