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满足申报要求的经营主体创建申报积极性,结合“深圳农场”创建工作现阶段发展需求,进一步培育壮大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汕尾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助力“深圳农场”创建工作全面提档升级,我局草拟了《汕尾市“深圳农场”培育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公众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请于即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与规划科反映,并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21日

  联系人:周夏宇

  联系电话:0660-3289995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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