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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工信厅联节〔2017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全面推行绿色制造,落实《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加快推进重点用水企业节水技术进步,推动企业开展节水改造和对标达标,全面提升企业用水效率,按照《关于印发<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876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制定了《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省级有关部门按要求积极组织本地企业申报第一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于2017430日前将地方推荐函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水利部(水资源司)。

 

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郭丰源 010-68205370

 

水利部水资源司

  

黄利群 010-63204838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才宽 010-68505573

 

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

  

邓思齐 010-82261841


  附件:关于印发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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