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红海湾、华侨、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局、科技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局,市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10月21-23日省组织的“制造业十九条”及战略性产业集群政策专题宣讲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制造业十九条”配套文件和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发展情况, 确保有关精神、要求和措施在基层政府工作人员中的熟练掌握和运用,引导企业、社会各界深入了解和关注,进一步促进政策文件的落地落细落实,根据市政府批示精神,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于11月27日举办政策专题宣讲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年11月27日下午15:00分
二、会议地点
泰林金濠酒家8楼会议厅(汕尾大道中376号)
三、会议内容
解读《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制造业十九条”)、《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和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行动计划的整体框架、《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宣讲解读惠企扶持最新政策及解答制造业企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四、宣讲分工
本次宣讲活动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围绕“制造业十九条”、《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行动计划的整体框架、《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等主题组织开展宣讲。
市科技局、税务局、人社局、金融局对照《专题宣讲内容安排表》(见附件1),围绕宣讲主题,结合本单位职能,解读最新惠企政策;请市科技局、税务局、人社局、金融局提前准备好宣讲材料(含幻灯演示文件),内容经本单位领导审定后于11月25日前连同宣讲人信息(见附件2)一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参会人员
1.市直单位:市发改局、科技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局派一名业务科长参加。
2.县区人员:各县(市、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共3人,发改、人社、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等主管部门业务骨干各1人;新区、红海湾、华侨管委会相关业务负责骨干各2人;城区、海丰、陆丰、陆河、新区各安排10家以上的企业各一名中高层管理人员,红海湾安排3家以上的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华侨安排1家以上的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城区、海丰、陆丰、陆河各安排2-3家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
六、有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将参加宣讲会人员名单(见附件2)及收集部门和企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一并于11月25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请各地充分利用当地政府网站、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等开展专题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各界深入了解和关注,推动有效贯彻落实。参会的单位或个人可自行在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下载(政策压缩包)学习《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及2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等文件。
汕尾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11月19日
(联系人:王小雅、张裕平,联系电话:3361336,邮箱:jxgyfz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