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直属分局: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道路春运安全与相关工作的通知》(粤交运函〔2020〕05号)等文件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20年春运期间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动态监控工作作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采取高压严管措施,确保落细、落小、落实,堵塞安全漏洞,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二、强化动态监控工作
(一)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动态监控监督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和“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安排专人每日利用本级监管平台分析车辆运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直接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及时整改处理,其中违反《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行为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同时要按规定做好检查台账记录。
(二)道路运输企业要切实负起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压实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监控人员配备,健全动态监控相关制度;排查车载设备和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平台运行可靠;加强对所属车辆运行期间实时监控和管理;实时分析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纠正处理车辆不安全行为。
三、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 小时值班制度,按照春运工作要求做好各类信息报送工作,并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完整。
春运期间,市局将每天不定时对全市道路运输企业“两客一危”车辆动态情况进行抽查,对问题比较突出、违规比较严重的企业进行通报。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