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参加2023中关村论坛展览(科博会)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23〕26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积极组织企业参加2023中关村论坛展览(科博会)。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参加2023中关村论坛展览(科博会)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23〕263号)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