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3年7月18日发布《汕尾市商务局关于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方向)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计划的公示》,公示期为8天。截止公示期满,未收到修改意见。
特此公告。
汕尾市商务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