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海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汕尾高新区管委会,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0〕172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制造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十三五”园区循环化改造有关工业领域循环发展工作部署,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已经获得省级试点的园区的服务指导,主动与相关园区管理机构、园区内企业对接,加强服务指导,引导园区规范有序开展循环化改造。
二、请陆丰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海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汕尾高新区管委会,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结合循环化改
造实施方案内容,深入挖掘循环化改造的潜力,大力培育支撑项目,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
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将对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关键补链项目等给予大力扶持。
附件:(粤工信节能函[2020]172)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指南(2020年度).doc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8日
(联系人:李杰伟,电话:3379986,邮箱:78615707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