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全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的建立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体系、通过评价结果引导资源要素向优质企业和产品集聚工作要求,省制造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信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0 年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组织开展企业发展质量评价试点工作,认真制定企业评价试点工作方案,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运行综合处)备案。

二、起草过程

5月14日,收到市政府呈批表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抽调了局各科室理论水平高、写作能力强、业务精通的年轻干部作为骨干成员组成文稿起草小组,专项负责文稿起草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撰写工作。按照呈批表要求,我局对照《广东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 年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运行综合函〔2020〕434号)要求,起草了《汕尾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发文征求了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征求意见完毕后,我局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对文件进行了再次修订,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向市政府分管领导作了专题报告。5月25日,市政府林军副市长在市政府430会议室召开了专题研究会,就方案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探讨,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市工信局按程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6月11日,我局收到市府办转来司法审查意见,正式将文稿组件呈送市政府审定。

三、主要内容

我局草拟的《汕尾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全文共分为评价主体、评价对象、评价指标、计分方法、分类规则、评价程序、结果运用、工作保障、其他共九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明确了由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实施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工作。第二部分明确了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的评价对象,即对全市制造业企业开展综合评价。第三部分确定了评价的指标,按规上制造业企业和规下制造业企业两类分别设置了两套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第四部分对各项指标权重、基准值、计分方式、加分扣分、总分计算等做了具体规定,形成了较为严密的计分体系。第五部分确定了计算出企业总得分后的分类规则,主要是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分为A、B、C、D四类,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提档或否决。第六部分明确了全市制造业综合评价工作的开展程序,各地各部门的职责,评价计算和结果发布的时间节点。第七部分提出了对全市制造业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后的结果运用,主要包括:加强企业分类精准指导、完善资源要素企业差别化政策、推动产业和区域协调发展等。第八部分主要是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数据管理、强化督查通报以及加强宣传引导等工作保障措施。

四、征求意见情况

我局于5月16日发文征求了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发改、科技、统计等市直各单位意见,并同步在网上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截至5月25日,我局未收到不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