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根据《广东省云计算发展规划(2014-2020年)》(粤府办〔2014〕17号)、《广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2020年)》(粤府办〔2015〕53号)、《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规〔2016〕333号)、《广东省超高速无线局域网推广应用总体工作方案》(粤办函〔2016〕530号)、《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广东省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年)》、《广东省电子政务发展规划(2014-2020年)》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公开征集项目、专家评审,项目公示等程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共同编制2017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现予下达:

  一、云计算应用、安全可靠政务办公系统应用推广、“互联网+”应用项目(附件1、2、14):项目承担单位应签订项目责任承诺书(附件20,一式五份),并凭责任承诺书到当地财政部门办理请款手续。各市经济和信息化、财政部门、省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本辖区、本部门的项目责任承诺书,盖章确认后于5月30日前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相关处室。各项目推荐部门要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对财政资金设立转账管理,专款专用;定期跟进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指导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要求建设实施,及时做好项目中期检查、绩效评价和验收等工作,并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分别将项目进度情况表汇总(附件21)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

  二、广东省大数据开发者大会暨2017云栖大会广东分会、2017年“云+未来”峰会工作经费(附件3):广东省大数据开发者大会暨2017云栖大会广东分会工作经费的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2017年“云+未来”峰会工作经费由深圳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做好资金监管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互联网+”小镇、超高速无线局域网在农村的应用、超高速无线局域网在城市小区的试点应用项目(附件15、16、19):各地市和有关单位要负责做好资金使用和监管工作,认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专款专用,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项目(附件13):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主管部门督促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责任承诺书(附件22,一式五份),经盖章确认后于5月30日前报送一份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五、省政务公开及阳光政务工程试点项目(附件5):由省信息中心根据评审确认的试点单位建设需求和资金分配计划组织采购、实施,相关资金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六、政务大数据库建设、电子政务网络传输线路租用、国家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广东数据与应用中心数据管理和试点应用建设、欠发达地区信息化建设项目(附件6、7、11、12):由省信息中心按照政府采购及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七、超高速无线局域网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中的应用项目(附件18):原则上每地市安排2-3个项目,采取竞争性评审、直接补助方式,由广州市、佛山市、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的申报、评审、公示、拨付、项目监督、绩效评价、验收等工作(所有项目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并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将项目进度情况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八、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环境、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广东省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动员会暨推进政务大数据应用工作会议、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项目(附件4、8、9、10):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采取政府采购或其它竞争性分配方式购买社会服务。

  九、超高速无线局域网在省产业园的应用项目(附件17):由获得资金的园区负责组织项目的申报、评审、公示、拨付、项目监督、绩效评价、验收等工作(所有项目应在2018年6月前完成)。

  十、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设立专帐,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用。

  十一、联系人

  (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附件1、2:莫双闻,电话:020-83134290;

  附件3-(2)、13、14、15、16、19:刘磊,电话:020-83134288;

  附件8、9、10:罗霞,电话:020-83134275;

  附件3-(1):林桂芸,电话:020-83134771;

  附件17:黄鹏,电话:020-83135883;

  附件18:李竞,电话:020-83134777;

  附件5、6、7、11、12:张优丽,电话:020-83134748。

  (二)省财政厅 

  陈斌,电话:020-83170213。

  附件:1.云计算应用项目计划表

     2.安全可靠政务办公系统应用推广项目计划表

     3.广东省大数据开发者大会暨2017云栖大会广东分会、

       2017年“云+未来”峰会工作经费项目计划表       

     4.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环境项目计划表

     5.省政务公开及阳光政务工程试点项目计划表

     6.政务大数据库建设项目计划表

     7.电子政务网络传输线路租用项目计划表

     8.电子政务信息安全项目计划表

     9.广东省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动员会暨推进政务大数据应用工作会议项目计划表

     10.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项目计划表

     11.国家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广东数据与应用中心数据管理和试点应用建设项目计划表

     12.欠发达地区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表

     13.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项目计划表

     14.“互联网+”应用项目计划表

     15.“互联网+”小镇项目计划表

     16.超高速无线局域网在农村的应用项目计划表

     17.超高速无线局域网在省产业园的应用项目计划表

     18.超高速无线局域网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中的应用项目计划表        

     19.超高速无线局域网在城市小区的应用项目计划表

     20.2017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责任承诺书

     21.2017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项目进度情况表

      22.2017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项目责任承诺书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