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根据汕尾市农业农村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汕尾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农农〔2022〕74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全市各地开展了2024年度汕尾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监测工作。经材料审核、现场考核、组织评审、征求意见、网上公示、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度汕尾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合格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24年度汕尾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合格名单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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