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红海湾、华侨分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促进创新和提升经济竞争力的激励作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及专利奖励)的通知》(粤财工〔2019〕181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财〔2019〕884号)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市场监管系统下放市县审批权限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财〔2019〕338号)的有关要求,现组织申报一批知识产权后补助专项资金项目,请各单位按照相应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要求及程序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申报条件
(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通过认证资助项目
申报条件: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并获得《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资助项目
申报条件: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并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证(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二、申报需提交材料
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佐证材料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通过认证资助项目
1.《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通过贯标认证的证明材料。
(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资助项目
1.《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2.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示范企业的认定文件。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申报单位在申报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
四、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后,将申报材料的纸件(一式三份)、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汕尾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城区马思聪艺术中心东侧),同时将电子件(扫描成PDF版)发送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邮箱:swzscqcj@163.com。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先通过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http://www.shanwei.gov.cn/swscjdglj/官网,在通知公告栏下载项目申报书与汇总表,将相关材料填写完毕签章后,再上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广东政务服务网的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点击“切换区域和部门”,选择“汕尾市”→“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共服务”→“省转移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及专利奖励)”,按网上指引的有关提示进行操作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审核推荐。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要按照各项目申报要求对行政辖区内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
(三)行政审批。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对各县(市、区)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拟定资助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2020年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
六、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20年8月6日止,8月5日-6日共两天为大厅受理时间,逾期将不受理。
(项目申报办理联系人:汪颖电话:0660-3380707 邮箱:swzscqcj@163.com)
附件3:2020年汕尾市知识产权后补助申报项目汇总表.doc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