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1〕110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动态评估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提交的申报书经我局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2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于2021年11月3日17时前送交我局科技业务科,由我局汇总审核后统一交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科技业务科地址:汕尾市市政府办公楼2楼222室

  联系人:陈耀芳  联系电话:0660-3369796     


  附件: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的通知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