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汕尾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汕尾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疫情渡难关稳发展若干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汕尾市科技局

2020年2月21日

  


关于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疫情渡难关稳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众创空间、孵化器抗疫情、渡难关、稳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1、优先支持疫情防控表现突出的科技企业承担科技项目。对于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科技企业,已申报入库汕尾市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优先出库。优先推荐企事业单位申报国家和省应急科研攻关项目,鼓励企业联合科研院所围绕疫情防控开展科研攻关,支持企业积极申报承担国家、省组织的科研攻关项目。

  2、推动科技企业疫情防控科研成果应用。鼓励企业对具备应用推广条件的疫情防控研究成果加快推广应用,对我市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在疫情期间成功登记与疫情防控有关技术合同的,在本年度申报我市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时,获得一定评分权重的评分奖励。

  3、加大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支持力度。对参加一线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在今年申报的市级科技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中,符合相关要求的,优先给予立项。

  4、鼓励创新创业载体为入孵企业减免租金。鼓励和支持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业主单位和运营单位为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予以表彰。

  5、优先支持已获减免租金的中小微企业。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已获减免租金的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内的中小微企业,在参加第四届“红海杯”创新创业大赛复赛中予以加分。

  6、加强信息发布机制,提高科技业务服务能力。按照业务办理“不见面”的需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机制,通过微信群、汕尾市科技网等新媒体信息发布方式,发布相关业务通知,收集企业办事需求,建立绿色服务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率。

  7、开展科技暖企行动。建立科技创新主体服务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研发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助力企业恢复生产和研发活动。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等政策宣讲、辅导和审核,做到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8、优先支持科普宣传成效显著项目。对于科普宣传成效显著的单位在上报项目时,市级科技计划将予以立项支持,或优先推荐至省级科技计划;对于在疫情防控科普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单位或个人,将优先推荐参选上级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