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和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0〕1号),省财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22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对我市知识产权项目立项评审、结题验收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增强我市知识产权重大决策专家征询工作,我局组织开展了汕尾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建设工作。根据《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开征集汕尾市知识产权专家人选第三批入库的通知》(汕知〔2021〕11号)要求,经个人申报、组织推荐、审核、公示等程序,确定第二批入库专家31位,现将确定的专家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