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1〕126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粤市监规字〔2021〕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下放市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申报工作。已完成项目申报受理、形式审查初审及专家评审等流程。现将拟立项名单及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6日-5月2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形式审查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须盖公章)、单位主体资格证明(须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异议人须签名)、异议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660-3802002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金湖路夏楼美地段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18室知识产权保护科。
邮 编:516600
附件:汕尾市2022年度省下放市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拟立项名单及资金分配方案.xlsx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