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汕尾市委、汕尾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为贯彻落实2020年汕尾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汕尾市金融工作局牵头起草《2020年汕尾市深化金融改革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经汕尾市委财经委第二次会议审议,修改完善后,形成《2020-2022年汕尾市深化金融改革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送审稿)》,于9月21日汕尾市政府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汕尾市委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同意,印发实施。

  一 、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 提出“经济兴,金融兴;经济强,金融强”的重要论述。为深入学习贯彻国家、省有关金融工作文件精神,加快汕尾经济社会发展,缩小汕尾市金融与珠三角地区的差距,汕尾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到汕尾工作后,明确指出汕尾市金融资源的运行质效还不够,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不高(全省8.2%,汕尾3.9%),银行机构存贷比偏低,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不足。为解决本市金融总量小、机构经营理念滞后、创新能力不足、整体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根据市领导的指示批示要求,汕尾市金融工作局联合人行汕尾中支、汕尾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围绕制定全市金融业3年发展计划、完善地方金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加快金融改革步伐、提升金融服务效能等方面内容进行谋划。

  二、主要内容

  《2020年汕尾市深化金融改革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共分六部分,共26条具体改革措施,提出2020-2022年三年金融发展指标。

  第一部分,提出2020-2022年金融工作目标任务,将金融发展主要指标任务进行明确,强化市委对金融指标完成的考核工作。

  第二部分,畅通融资渠道,支撑实体经济发展。对提高汕尾地区信贷规模、加大再贷款投放力度提出意见,同时提出建设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汕尾专区、设立汕尾市信用担保基金、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推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汕尾运营中心有效运作及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等工作,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第三部分,推动金融改革创新,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发展普惠金融,推动绿色金融发展,铺开农村金融改革试点,以科技金融引领全市科技创新驱动,通过引进金融机构,设立扶持中小微企业贷款转贷资金,建立产业链金融模式等,促进金融改革创新发展。

  第四部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建设良好地方金融生态。将加强金融风险监测和研判,完善法人银行机构公司治理,防范化解涉众型金融风险,以及关注居民负债杠杆率作为当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抓手。

  第五部分,发挥保险业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重点推进脱贫攻坚、农业生产、安全生产、卫生事业方面的保险保障,提升汕尾市经济社会有关领域抗风险能力。

  第六部分,完善金融工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建立银行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机制,进一步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推进地方金融人才培养计划,强化地方金融工作部门职能。扎实推进全市信用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