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4〕2号)(见附件1)的工作要求,为做好汕尾市2025年度省级产业共建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现将《汕尾市2025年度省级产业共建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下简称入库申报指南,见附件2)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组织入库。2025年度,我市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仅有一家(汕尾天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次项目入库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4月5日。请汕尾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入库申报指南的工作要求,抓紧组织企业申报项目入库,同时出具审核意见向我局行文推荐报送。除了编制书面申报材料外(纸质版一式六份,附电子版<U盘>),申报企业需于2024年4月4日24时前通过“数字工信”平台(http://210.76.82.21/ywtb-gzc/cms/index)进行线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并确保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保持一致。
我局将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项目入库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征求市直有关部门意见,请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对企业项目申报入库出具审核意见。
二、简化申报材料。本次拟入库项目只须提交入库申报表、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的纳税证明材料,以及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和企业近期更新或变更的材料。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
2.汕尾市2025年度省级产业共建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3.市直有关单位名单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29日
(联系人:黄秋祥,电话:3389792)
附件:
1.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