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清远市清新区笔架山林场坑口村林业碳普惠项目减排量备案的函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申请对清远市清新区笔架山林场坑口村林业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的函》(清环函〔2020〕35号)收悉。经审核,清远市清新区笔架山林场坑口村林业碳普惠项目符合《广东省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2019年修订版)要求,现准予备案为省级碳普惠减排量(见附件),并通过省碳普惠减排量注册登记系统发放至项目业主。请按照《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管理的暂行办法》规定,做好碳普惠减排量登记管理及相关工作,遇到问题及时向我厅或省碳普惠创新发展中心反映。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笔架山林场坑口村林业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信息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4月27日


附件

清远市清新区笔架山林场坑口村林业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信息表


项目业主

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吨CO2当量)

项目类型

笔架山林场坑口村委会

(法人代表:蔡镜新)

20034

林业碳汇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碳普惠创新发展中心、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