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局、农林水利局:

根据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和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为认真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减少种植业水污染物排放的整改落实,我局制定了《汕尾市减少种植业水污染物排放整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汕尾市农业局

       2017年5月15日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减少种植业水污染物排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系列全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组织实施各项环境整治措施,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努力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环境。

二、工作目标

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专业化统防统治以及农药减量控害等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实施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大农业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大农药安全使用宣传,禁止在江河、水库集水区域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减少种植业水污染物排放。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创新测土配方施肥的服务机制和模式,积极探索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政府购买服务的有效模式,开展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个性化施肥指导,并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提供统测、统配、统供、统施“四统一”服务。拓展测土配方施肥实施范围,在巩固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成果基础上,逐步扩大在蔬菜、果树、花生等经济园艺作物以及其他特色作物的应用,逐步实现全市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依靠科技进步,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县级农业部门要因地制宜,制定适合当地土壤、耕作情况的农作物施肥指导意见,组织农技人员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进行精细指导,示范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切实解决过量施用化肥的实际问题。力争到2020年,初步建立全市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管理技术体系,科学施肥水平明显提升,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进一步减少种植业水污染物的排放。

(二)实施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积极探索构建病虫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推进自动化、智能化田间监测网点建设,健全病虫监测体系,配备虫情测报灯、性诱捕器、病害智能监测仪等现代监测工具,提高监测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培育扶持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规模化专业化统防统治,推行植保机械与农艺配套,提高防治效率,解决一家一户“打药难”、“乱打药”等问题,大力提升水稻、蔬菜、果树等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加快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大力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杜绝甲胺磷等国家禁用农药的经营和使用,对使用完的农药瓶、塑料袋等包装要分类处理,严禁随意乱扔乱丢。加大杀虫灯、防虫网、有色粘板、生物天敌等绿色防控技术的推广。建设绿色防控示范区,通过示范效应,带动大面积推广应用绿色防控措施。到2020年初步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科学用药水平明显提升,单位防治面积农药使用量控制在近三年平均水平以下,力争实现农药使用总量零增长,减少农药残留流入水体,进而保护水环境。

(三)加大农药经营执法力度,逐步建立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开展联合行动,采取综合性措施,注重打击无证经营、混合经营,对大规模农资门店开展拉网式检查监管工作,做到不漏点、不留死角。逐步建立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建立农药经营企业诚信档案,严格做好农药进货台账、销售记录台账、农药库房管理和农药使用等环节监管,农药经营单位要重点落实高毒农药(进)销台账制度,对高毒农药产品进行单独存储和专人管理,及时准确掌握高毒农药销售流向。

(四)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采样监测工作。按照省农业厅部署,全面推进全市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在已完成全市1930个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普查和采样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全市第一、二批共390个农产品样品采样。建设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国控点、省控点共60个,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为下一步开展农产品产地分级管理和污染治理修复奠定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加强对相关整改工作的协调与指导。各县(市、区)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种植业水污染物排放的领导,将减少种植业水污染物排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研究制定落实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层层抓好落实。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该项的重视和支持,及时加强与国土、环保、水务、质监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各项措施落实。

(二)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农业信息网等宣传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加强有关科学使用农药,禁止在江河、水库集水区域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的科学普及、舆论宣传和技术推广,减少种植业水污染物排放,让广大群众认清水污染的来源、本质和危害,提高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而理解、支持、参与到减少种植业水污染物排放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级农业部门要将落实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包括整改相关决策部署、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成效等)以及在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新闻宣传情况形成工作报告,并于9月5日前报送至汕尾市农业局邮箱(gdswcbz@163.com)。

附件

汕尾市减少种植业水污染物排放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高火君市农业局局长

 副组长:林俊流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成 员:卓汉长市农业局植保科长    

   陈红斌市农业局科教科长

   蔡礼漫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长

   罗善杰市农业局政策法规信息科科长

   杨永贤市农业局种植业科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