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延长广东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第三批认定申报时间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1】919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及时通报时间调整情况,加大力度发动各自辖区内企业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并做好督促指导和现场核查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延长广东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第三批认定申报时间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1】919号)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