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19〕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遵照执行。
附件: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