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1〕132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应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申报。经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在系统上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按照申报书(系统生成带水印)、真实性承诺函原件、附件材料的顺序合订成册(一式2份胶装报送,需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及电子版(刻录光盘,光盘标注申报单位名称)报送到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将系统生成的推荐汇总表、本地区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市科技局。
二、受理。
(一)时间安排
1.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11月10~16日17:00。
2.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17:00。
3.推荐汇总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17:00。
(二)受理地址为汕尾市政府办公大楼222室市科技局科技业务科
业务咨询: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联系电话附后)或科技业务科陈耀芳,联系电话:0660-3369796,邮箱:swkjyw@126.com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
2.推荐汇总表;
3. 全市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工作咨询电话。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