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同志强调:“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深化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必须深刻把握金融与经济的关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不动摇,使金融供给侧与企业需求侧相匹配,特别是要切实提升民营、中小微企业的获得感。近年来,全国多地陆续出台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工作意见,走出了一条条适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服务创新道路。其中以浙江省台州市先进代表最为突出。

  为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推进我市金融改革与发展,6月7-9日,副市长余红同志带领我市金融系统有关同志组成金融考察组,前往浙江省台州市考察学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经验与成功做法。台州市作为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形成了以“专注实体、深耕小微、精准供给、稳健运行”为主要特征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台州样本,为全国各地创造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也为我市推进中小微金融服务改革创新提供了宝贵经验。

  目前我市企业大多数弱、小,金融总量少,金融活跃度不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挥的作用有限。深化我市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小助微,实现中小微企业融资规模有效扩大、融资成本大幅降低、融资便利度明显提升,对于缓解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进一步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分为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措施、保障措施四大方面内容: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开展具有汕尾特色的金融服务改革,探索改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效路径,为汕尾实现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和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总体目标。深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机制建设、强化政策支持、创新金融服务,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小助微,实现中小微企业融资规模有效扩大、融资成本大幅降低、融资便利度明显提升,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力争到2021年底,融资规模有效扩大,全市本外币贷款余额每年新增140亿元以上,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每年新增30亿元以上;融资成本进一步下降,全市中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控制在5%左右;融资担保服务持续提升,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在保余额达5亿元以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逐步降至1%以下;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中小融平台汕尾专区有效运作,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

  (三)工作措施。一是创新财政支持金融服务保障机制;二是支持中小微企业提质升级;三是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四是健全信贷引导机制;五是创新中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六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七是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八是推进全市信用环境建设;九是完善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十是建立普惠金融培训基地。

  (四)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协调。成立市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协调会,协调解决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加强责任落实。相关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形成一套目标明确、标准可行的体制机制,将每一项工作分解到位,做到具体责任落实到人,提高办贷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突出示范带动。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先进做法,主动对表对标、对接复制成功经验。引导银行机构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上升为推动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