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组织2020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的通知》(粤高企协[2020]8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开展2020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申请表(2020年版)》(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和《申报单位2020年名优高新技术产品汇总表》(以下简称《申报单位汇总表》,附件3),并按《申请表》后“企业申报材料附件”的要求,附上相关申报证明材料、附件等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受理。并将《申请表》与《申报单位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市科技局科技业务科电子邮箱swkjyw@126.com。

  二、业务受理

  按辖区管理原则,各申报单位应于2020年11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相应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经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推荐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

  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汕尾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受理地点联系人:林之霖,联系电话:18819555522;

  业务咨询:科技业务科  叶淮河,联系电话:0660-3369796。


  附件:1:关于组织2020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2: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doc

  3: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xls

  4: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6).doc

  5:申报单位2020年高新技术产品汇总表(申报单位).xls




汕尾市科技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