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落实到位,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审计厅 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 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粤财监〔2019〕28号)的相关要求,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中国银保监会汕尾监管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目标

紧紧围绕惠民惠农领域政策落实情况,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使用管理中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摸清“钱从哪来”“发到哪去”“发了多少”,整治“政出多门”“卡出多行”“人卡分离”等管理问题,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拿出治理规范措施,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群众身上。通过专项治理达到“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便利群众、防治腐败”的目的,坚决斩断伸向惠民惠农尤其是扶贫资金的“黑手”,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治理范围

(一)治理范围

全市6个县(市、区)全面开展自查,自查覆盖面达到100%。市将结合自查和省厅抽查情况,适时选择1-2个县(市、区)开展重点检查,非重点检查县(市、区)可以结合本级工作安排,选取部分乡镇开展重点抽查。通过省、市、县三级重点抽查传导压力,边查边治理,摸清情况,举一反三,规范管理。

(二)资金范围

2017-2018年中央、省、市、县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不含社会保险和教育类资金,下同)“一卡通”管理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发放情况,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主要有: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2.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临时救助资金、孤儿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统计口径为社会散居补贴发放对象;

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统计口径为社会散居补贴发放对象;

4.自然灾害救助;

5.农村危房改造;

6.基层组织保障;

7.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

8.中央财政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资金(传统油补方向),包括国内捕捞和养殖业机动渔船补贴、赴南沙渔业生产用柴油补贴;

9.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

10.农机购置补贴;

1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

12.科普惠农兴村;

13.优质后备奶牛补贴;

14.直补到个人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15.其他各市、区县级层面明确通过“一卡通”发放的各级财政补助资金。

三、治理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检查、清理、纠正和规范以下问题:

(一)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摸清中央、省、市、县四级通过“一卡通”管理发放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有多少项?归哪些部门管?按什么标准分配?发了多少?发给谁?是否存在:

1.违规将资金大项拆成小项、多头管理等问题。

2.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应享受政策未享受,以及由于发放不及时等导致的补贴资金形成结余结转等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未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等问题。

4.该通过“一卡通”发放的发现金、该直发的又进行“二次分配”。

5.惠农补贴资金拨付到部门、乡镇实有资金账户发放,或惠农惠民补贴资金拨付到部门实有资金账户再由部门拨付到乡镇发放等层层转拨等问题。

6.政策宣传和分配结果公示公开不到位,群众对相关政策及分配情况不知晓。

7.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村没有建立“一卡通”资金管理台账,没有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和监督责任,没有及时核实更新补贴对象身份信息,未发放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存放等问题。

8.财政补贴政策不符合实际、漏洞较多、政策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二)“一卡通”办理、发放和使用不规范问题。摸清各部门都办理了多少种卡?涉及多少家银行机构?是怎么委托代理银行的?各受托银行机构是如何开展服务的?最受群众欢迎的是哪家银行的哪些服务?是否存在:

1.部门画地为牢,竞相办理“一卡通”,导致群众“一人多卡”、使用不便等问题。

2.代理银行过多过滥,在选择代理银行过程中未进行公开招标等问题。

3.有关部门和代理银行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三)违法违规问题。摸清“一卡通”卡在哪里?谁在用卡?钱去哪了?是否存在:

1.在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及办卡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

2.通过收买欺骗等手段,用无关人员身份证件办理“一卡通”,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

3.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

4.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保管甚至扣押群众“一卡通”。

同时,各县(市、区)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增加治理的内容。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参照省厅做法,市成立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中国银保监会汕尾监管分局跨部门专项治理小组,由市财政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局分别指定专门科室和联络人,按职责承担相应工作,总的协调办事机构设在市财政局。市跨部门专项治理小组主要负责协调和组织全市专项治理工作。各县(市、区)必须参照市的做法,成立相应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二)成立市联合检查小组。市成立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中国银保监会汕尾监管分局参加的市联合检查小组,小组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市联合检查小组主要负责开展对县(市、区)的重点抽查,依法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进行处理处罚,督促各县(市、区)对发现问题进行落实整改。各县(市、区)可参照市的做法成立联合检查小组,根据本地区重点检查的安排开展工作。

五、治理阶段和时间安排

(一)县级自查(5月31日前)。各县(市、区)财政局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治理内容,组织开展广泛的摸底调查,全面排查问题,摸清相关情况,并对有关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结合抽查和整改规范情况,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行立改,及时清退、追缴问题资金,深挖问题线索,严肃处理问责。于5月21日前将自查报告和附件表1至4纸质盖章及电子版上报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办公室。

(二)重点检查(6月30日前)。确定重点检查的县(市、区)将另行通知,并避免与审计部门专项审计的县(市、区)重复。列入市重点检查的县(市、区)将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原则,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调查核实,通过比对人员基本信息、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补贴批量信息、代理银行打卡直发信息,做到“三清楚”。并填报附件表5至6,于6月3日前将自查报告和工作报表(附件表1至6)报送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办公室。

(三)整改规范(8月31日前)。结合县级自查和重点检查,各县(市、区)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问题,提出整改和治本措施,以点带面,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整改规范。

(四)迎接上级抽查。财政部、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地专项治理情况,组织抽查,重点关注自查走过场、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偏少、整改处理不力的地方。各地要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做好迎检备查各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专项治理组织保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防止治理工作走过场。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主动协调部署工作,及时研究重要问题,为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各级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和分工,根据市的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本地工作要求,狠抓任务分解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一卡通”专项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级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构建事前沟通、事中协作、事后反馈的有效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推动专项治理扎实有序开展。各级财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精心组织协调,有序推进,及时汇报,确保实效。农业农村部门根据中央部署同步开展农业补贴管理专项行动,民政部门要结合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整治行动和全市民政部门财务收支专项整治行动,人社部门要部署摸清本系统“人卡钱”情况,审计部门对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情况和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集中排查一批惠民惠农领域问题线索。银行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全市有关金融机构认真配合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要争取各级纪委监委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支持配合。

(三)发挥震慑作用,促进问题整改。各级各相关部门应加大专项治理宣传攻势,利用各种媒体发布通报,督促在“一卡通”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限期主动说明情况,退赔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市、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应将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的通知、“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涉及的政策规定向社会公布,乡镇(街道)、村组(社区)要将“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受益人员名单及发放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对顶风违纪、涉黑涉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以及专项治理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担当、不作为的相关责任人,要从严惩处、严肃问责,对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要予以严肃问责。

(四)实行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相关部门应通过强化源头治理,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归并整合力度,及时调整完善脱离基层实际、政策效果不明显的补贴项目。健全完善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机制,逐步解决多头发放、环节过多等问题。规范支付方式,充分运用网络支付等信息化手段提高支付效率。引导代理银行优化服务,鼓励跨行支付和短信到账通知免费服务。依托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和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等系统,强化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日常监管,实现不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落实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广村级财务“互联网+代理记账”模式,加强补贴资金基础管理。充实基层监督力量,完善监督方式,建立定期核查机制。

附件:粤财监[2019]28号

汕尾市财政局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汕尾市民政局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尾市审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汕尾监管分局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