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七届五十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将《关于支持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汕尾运营中心建设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汕尾市金融工作局

2019年11月27日

关于支持广东股权交易中心

汕尾运营中心建设的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精神,为贯彻落实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办发〔2018〕43号)和《广东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政策措施》(粤金监〔2019〕58号)等文件要求,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建设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经与广东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广东股交”)协商研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拟引进广东股交在我市设立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汕尾运营中心(下称“汕尾运营中心”),有序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培育推动我市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为企业挂牌展示、融资提供服务,分阶段达到建设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等国家和省有关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我市支持广东股交设立汕尾运营中心,加强合作,共建特色板块“海洋经济板”,分阶段推进建设目标。

二、设立汕尾运营中心的意义和必要性

区域性股权市场是为所在区域内中小企业私募证券发行、转让及相关活动提供设施与服务的场所。设立汕尾运营中心对推进我市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规范公司治理和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夯实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基础。区域性股权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塔基。设立汕尾运营中心,通过帮助企业股份制改造,为企业提供挂牌转让、综合融资、股权交易转让、上市培育孵化、并购重组和发行股票可转债等多种方式,支持企业融资发展,为企业迈向更高层次资本市场奠定基础。

(二)拓宽内外源性融资渠道。设立汕尾运营中心,将更好地引导投资机构关注和投资挂牌企业,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建立资本与企业间顺畅的沟通机制,推进我市多元化投融资服务体系的健全完善。

(三)提供多元化的资本市场培育孵化服务。通过运营中心平台,投资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为挂牌企业提供集展示宣传、股权报价、路演服务、资本市场培训、投融资咨询与对接、股改等综合金融服务,有效提升我市金融服务水平,促进企业发展规范化。

(四)提供扶持中小企业的综合服务平台。政府部门可以借助运营中心的平台,综合运用贴息、风险补偿、投资等市场化手段,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并建立有效的政企联动机制。

三、建设目标

汕尾运营中心立足汕尾、服务汕尾,逐步形成制度完善、功能齐全,具有一定交易规模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未来3年(2020-2022年),通过打造“一库、一板块、一中心、三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挂牌、展示、托管、登记等基础服务和系列培育服务,力争在未来3年(2020-2022年)帮助30家本地企业启动并落实股份制改造,完成200家企业进入“海洋经济板”(其中挂牌100家,展示100家),打造“广东科技金融(汕尾)路演中心”,累计完成18场路演和培训活动,引进不少于50家企业进入“中国高新区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推动一批具备条件的企业培育进入更高层次资本市场。运营中心设立后,争取在一年内条件成熟时设立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汕尾分公司。

(一)“一库”即建立我市拟上市企业培育数据库。通过走访采集、对接服务,收集企业挂牌和展示资料信息,建立企业数据库,掌握企业发展状况,对库内企业进行分类筛选和针对性培育辅导。

(二)“一板块”即汕尾海洋经济特色板块。探索建立我市以海洋经济为辐射,具备汕尾海洋地方特色的板块,为企业提供专属资本市场的综合服务板块,制定相关准入条件、发展措施、制度设计和安排、日常汇报及监管机制,探索设计专门服务于我市特色板块的金融产品,引进全市乃至全省企业进入特色板块。

(三)“一中心”即培训路演中心。针对汕尾企业需求,举办全方位的培训路演,依托广东股交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打造投融资常态化路演,通过“线上+线上、7*24小时”模式,不间断发布投融资对接项目,为企业提供专业培训路演服务。

(四)“三平台”即企业孵化辅导平台、融资创新平台和上市培育平台。依托广东股交专业服务团队和超500家专业会员机构,为企业提供信息交流、财务规范、股权估值、中介对接、投融资对接、政策引导等全方位孵化辅导平台;建立风险结构多元、利益共享及价格市场化的多层次投融资体系,挂牌和展示企业提供融资筹划、股权和债权融资、银行信贷融资、小额贷款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多种渠道融资创新平台;发挥广东股交资本中介机构集聚优势,推动企业规范股改、辅导规范运作、建立与资本市场的对接机制,建立企业上市培育平台。

四、发展规划

随着汕尾运营中心的运行发展,我市一批企业将通过区域性市场的培育获得长足发展。同时,参与市场的金融机构、创投机构、法律、财务等各类专业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一)第一阶段(2019-2020年):设立汕尾运营中心,完成运营中心场地和展示大厅建设和信息系统搭建,形成海洋经济特色板块框架,完成“广东科技金融(汕尾)路演中心”建设并落实相关制度,人员到位。到2020年底,完成80家企业挂牌展示;联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4场次路演培训活动(2场路演、2场培训),引进不少于10家企业进入“中国高新区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协调辅导我市10家以上股改意向企业。

(二)第二阶段(2021年):进一步深化汕尾运营中心投融资服务体系,实现不少于10家本地企业启动股份制改造,做到一大批资本机构汇集关注并投资“海洋经济板”企业。到2021年底实现累计挂牌展示企业达到150家,累计完成大中型投融资路演工作12场,并累计引进不少于30家汕尾市企业进入“中国高新区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

(三)第三阶段(2022年):将“海洋经济板”打造全省具有影响力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品牌,设立“科创板”汕尾孵化基地,协调各方资源对汕尾市拟上市及挂牌新三板企业进行培育辅导,到2022年底争取推动30家本地企业启动落实股份制改造,累计完成挂牌展示企业200家,累计完成路演工作18场,并累计引进不少于50家汕尾市企业进入“中国高新区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

五、运营模式

广东股交在我市设立汕尾运营中心,以“政府指导、行业监管、专业运营、机构参与”的模式运作。通过建设发展我市区域性股权市场,对接一级、二级资本市场,推广宣传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意义,鼓励更多本地优质企业参与到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行为中来。

(一)政府引导,市场化运营。以政府指导监督、广东股交运营管理、各类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的方式,引导我市中小企业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培育发展。市金融局对汕尾运营中心进行日常业务指导,统筹各类服务机构参与运营中心。

(二)组建团队,专业管理。汕尾运营中心是广东股交的派驻机构,由广东股交派遣专人进驻,组建运营团队,负责运营管理和业务开展。包括:执行广东股交相关业务制度,制定并实施市场建设的具体方案,开发、设计各类融资产品和服务项目,保持与政府部门、广东股交以及各合作单位有效沟通。

(三)多方参与,规范发展。发挥广东股交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平台优势和资源优势,组织银行、投资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和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等各类专业服务机构,共同培育和促进汕尾地区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六、服务体系

依托广东股交的资源优势,利用其区域性股权市场投融资方面丰富的资本市场资源,提供挂牌展示、培训辅导、融资服务和股份改制四项核心服务。

(一)挂牌展示。广东股交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其他合作的媒介,为企业提供平台,展示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竞争优势、行业发展、发展规划及融资需求等信息,宣传市场优势和亮点;针对挂牌企业,设计有特色的挂牌仪式,提升企业的荣誉度和知名度。

(二)培训辅导。利用专家团队为挂牌和展示企业提供企业诊断、战略规划、股权激励措施制订和实施等在内的企业发展策划服务,理顺企业发展规划;为挂牌企业提供股权估值管理,股权估值分析、股权增值计划、股权交易的审核和股权市值展示,体现企业的市场价值;组织企业开展研讨、培训等活动,组织企业家参加培训会,组织企业游学交流等。

(三)融资服务。与银行、投资机构等合作,为挂牌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筹划、股权融资、银行信贷融资、小额贷款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融资服务,并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高成长企业通过广东股交非公开发行可转换股票(股权)的公司债券,丰富企业的融资途径。一是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可转换为股票(股权)的公司债券;二是对有融资需求的挂牌企业,协助制定融资规划;三是通过项目路演、投融资对接等线上、线下渠道,指导和协助挂牌企业以非公开方式进行股权融资;四是在股权融资、知识产权融资等特色融资服务产品基础上,开发创新融资产品,提高企业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四)股份改制。组织优质券商、投资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团队,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股份改制及挂牌辅导,推动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公司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速发展。

七、保障机制

(一)方案落实。本方案由市金融局负责落实,与广东股交签订合作协议,制定相关制度,监督工作进展。市财政局负责资金核拨。

(二)场所安排。汕尾市免费提供合适的500平方米场所作为广东股交汕尾运营中心的办公场地和路演中心;广东股交负责办公场所的装修及相关设施设备的购入、调试。生产数据所有权归汕尾市所有,汕尾运营中心负责场所、财产、数据的保护、管理和维护。

(三)开板运营。广东股交中心承担汕尾运营中心开板仪式和相关宣传报道工作,根据企业需求可选择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总部交易大厅或者在汕尾市举办开板仪式,扩大影响力。

(四)资金支持。市政府给予汕尾运营中心100万元的设立补贴。汕尾运营中心设立以后三年内,市政府对汕尾运营中心跟踪落实年度绩效评价,评价合格给予汕尾运营中心每年50万元的奖励,至2022年项目补贴奖励总预算不超过250万元。首期补贴资金在合作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以后每年50万元列入市金融局专项财政预算。2020—2022年,在每年评价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

(五)绩效评价。由市金融局作为考评牵头部门,根据全市主要经济发展任务及汕尾运营中心发展与服务实体经济情况,制定评价指标,每年对汕尾运营中心企业挂牌数量、融资金额等发展情况,进行定量评价,评价合格,给予核拨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