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要求批准汕尾市2021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组织工作方案的请示》(汕科字〔2021〕42号)、《关于要求批准汕尾市2021年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组织工作方案的请示》(汕科字〔2021〕43号)及政府呈批件(收文日期2021年4月19日)有关要求,为确保我市2021年在库项目出库核实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及有序开展,经2021年7月30日党组会议研究,市科技局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编制“汕尾市2021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在库项目出库核实报告承办机构。
一、承办机构条件及评分标准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没有不良记录的科技服务机构或社会团体(30%);
2.具有承办地市有关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项目组织、评审、管理经验(20%);
3.现场阐述对项目出库核实组织思路,包括组织形式、出库流程、核实内容、时间节点等,思路清晰、步骤科学合理(30%);
4.报价不得高于5万元,超过5万元视为弃权,按上限报价得10%,报价每降低0.1万元加1%,加分不得高于10%(20%)。
二、工作要求
根据我局提供的《汕尾市科技局省级资金市级项目库管理细则(试行)》、2021年新征集项目汇总表、《汕尾市2019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工作方案》、《汕尾市 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工作方案》、汕尾市2019-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在库项目汇总表及项目申报书等材料,承办机构形成出库建议、出库核实意见,并撰写出库核实报告提交局党组研究决定。
三、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清单
(一)报名方式
有意承办者,请于2021年8月6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发到市科技局指定邮箱,我局将择期通知报名者现场进行竞争性磋商,最终择优确定承办机构,并予以公布。
(二)提交材料清单
1.编制“汕尾市2021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在库项目出库核实报告承办机构报名表;
2.统一信用代码证;
3.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近一个月财务报表;
4.具有承办地市有关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项目组织、评审、管理经验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单位:汕尾市科学技术局财务监督科
地址: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21室
联系人:罗秀雪,联系电话:0660-3219163
电子邮箱:1025244823@qq.com
附件:编制“汕尾市2021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在库项目出库核实报告承办机构报名表.wps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2日
附件:
编制“汕尾市2021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在库项目出库核实报告承办机构报名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