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汕府办〔2020〕14号)精神,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发展,根据《汕尾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汕尾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汕科字〔2020〕58号)精神,经有关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市科技局通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程序,认定智顺科创园众创空间为汕尾市众创空间(详见附件)。
请有关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加强对本地区众创空间的指导和支持,进一步提高孵化服务水平。经认定的众创空间要进一步提升自身创业孵化服务能力,培育更多的创业团队和企业,推动我市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附件:2020年度汕尾市众创空间名单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
2020年度汕尾市众创空间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