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促进我市企业进一步开展技术改造工作,进一步加大新一轮技术改造工作力度,根据《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19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项目资金申报的通知》(汕工信〔2019〕32号)和《汕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汕尾市财政局 汕尾市国家税务局 汕尾市地方税务局 汕尾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汕经信〔2016〕87号)精神,经敏兴毛织(海丰)有限公司、泰利塑胶(广东)有限公司申请,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完工评价和事后奖补资金预核报告,海丰县科工信局、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现场核查该企业项目建设情况和预核算事后奖补资金;市工信、财政、税务、统计部门审核,确定敏兴毛织(海丰)有限公司、泰利塑胶(广东)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符合事后奖补条件,核定2019年事后奖补资金519.58万元,其中省级应奖补资金401.89万元,市级应奖补资金0万元,县级应奖补资金117.69万元(详见附件)。现将项目计划下达给你县,请尽快将资金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绩效,并将项目下达计划及资金下达文件及时抄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项目单位须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

附件:2019年汕尾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普惠性事后奖补项目计划表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10日

(联系人:张裕平,电话:336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