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汕尾市市级储备粮管理,确保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有效发挥市级储备粮在保障全市粮食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等情况时的作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规章、文件精神,参照《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汕尾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建言献策。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5月9日至6月9日。

  二、意见建议反馈

  1.书面信函:邮寄至汕尾市城区康平路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调控科,邮政编码516600,联系电话0660-3603951。

  2.电子邮件:邮件发至swfgjg@163.com。

  特此通告。


  附件:《汕尾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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