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企业:

现将《关于2019年组织开展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粤高企协〔2019〕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程序

申报要求和申报程序请按照省文件办理,从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网站(http://www.gdhte.cn/)下载填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请按照省文件要求装订成册,一式3份签字盖章。同时,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07758546@qq.com。

三、申报材料受理

1、受理要求。县(市、区)科技局汇总本地区内申报材料后,必须正式行文向市科技局推荐,报送材料包括《广东省2019年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推荐表》与申报材料。市直申报单位请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

2、受理时间。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11日下午5:00。

3、受理地址:汕尾市市政府办公楼2楼222室。

4、联系方式:科技业务科  叶淮河   电话:3369796

附件:《关于2019年组织开展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粤高企协〔2019〕6号)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