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国科发资〔2021〕76号),及“固废资源化”“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等一批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国科发资〔2021〕59号、73号)。相关指南可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做好相关项目择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在认真学习各申报指南要求,深入了解2021年指南内容、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申报资格要求等基础上,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二、请有意向牵头申报并拟通过我部推荐的单位,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作,合理组建项目团队,科学提出课题设置方案。团队参与单位与人员必须符合相关申报指南中关于项目申报单位及人员的各项资格要求。

三、请牵头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意向表(见附件),并于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时间两周前反馈我司(盖章扫描件发送至wangqi@mail.mot.gov.cn),逾期不予受理。

我司将综合各单位申报意向、团队研究基础等,按程序产生最终推荐科技部的申报团队,原则上每个项目择优推荐1个团队。联系人及电话:王祺 010-65292869,张成 010-65292807。

附件:项目申报意向表

交通运输部科技司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