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农业品牌带动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加快推进我市“12221”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22年度汕尾市名牌农产品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日期
2022年10月14日-10月30日。
二、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认真组织辖区内已过有效期的市名牌农产品做好复审工作(复审名单详见附件1),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单位开展初评申报。
(一)申报及复审对象应如实填写《汕尾市名牌农产品申报书》,填写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2),并按有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将申报书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并加盖公章),于2022年10月30日前报送至企业注册地农业农村部门审核。
(二)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对本地区复审和初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及时、全面、准确报送相关材料。审核工作请在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汕尾农业品牌创建工作,积极发动辖区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申报,树立本地区质量过硬、竞争力强、市场口碑好的农业品牌,带动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
(二)申报企业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并配合做好后期信息核实等工作。
(三)申报企业须在申报截止日前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黎晓娜 电话:0660-3289908 邮箱:swnyxxk@163.com)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