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条件的增计分数,最多计15分: 1.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计1分。 2.使用国家或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计2分 3.获得政府质量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有其中一项的计2分。 4.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计2分。 5.获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认定资质,入围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核心企业、品牌产品,有其中一项的计1分。 6.获农产品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有其中一项的计2分。 7.有专利证书,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证书,有其中一项的计2分。 8.有商标注册证,计1分。 9.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通过环保达标评定,有其中一项的计2分。 10.拥有新品种权,计1分。 11.获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科技推广奖,有其中一项的计2分。 12.被评为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有其中一项的计2分。 13.被评为省级及以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农业公园、3A级及以上旅游景点,有其中一项的计2分。 14.被评为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的,计2分。 15.被列为省“菜篮子”基地、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及产品加工企业,有其中一项的计2分。 16.有制定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计1分。 17.经市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近3年合格率达100%,计1分。 18.获得省级及以上其他奖励的计2分,市级其他奖励的计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