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建审〔20206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期间优化企业服务的通知

 

各工程建设单位: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三十条》(汕府〔202012号)第26条“关于对城乡运行、群众生活必需、防疫物资新上生产线项目及重点建设项目,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审核制,落实项目业主承诺制,从速审批”的工作要求,做好“店小二”式服务,扩大审批告知承诺制范围,我局经研究,决定在疫情期间优化企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实行从速审批。

一、从速审批的工程项目范围

符合从速审批的项目包括涉及城乡运行、群众生活必需、防疫物资新上生产线项目及重点建设项目等四个方面。

二、简化审批方式

按照“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审核制,落实项目业主承诺制等三个方面简化审批要件,从速审批。

三、许可事项及具体操作

符合上述四个方面从速审批的项目,需要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相关许可的企业,可根据以下程序进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符合条件的事项从速审批:

1.需要办理施工许可的企业,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及“三库一平台”提交相关资料,并对安全管理措施、建设单位资金落实情况等作出承诺后,进行网上办理。

2.需要办理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行政许可的企业,施工项目在取得规划、公路等相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对城市道路、园林绿化设施修复质量、占用缴费、安全防护措施作出承诺后,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网上办理。

3.需要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核准的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对人员职称、劳动合同、业绩(三、四级)作出承诺 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网上办理。

4.需要办理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企业,在已取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情况下,对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基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相关单位盖章(三库一平台)作出承诺,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网上办理。

5. 需要办理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许可的企业,在具有政府同意办理该事项相关文件、会议纪要、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和社区居民代表意见(涉及小区的)的情况下,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网上办理。

四、其他说明

本通知适用期限自2020217日起至疫情结束。本通知内容与中央、省出台的相关文件不一致的,按中央、省出台的相关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有关政策解答、流程指引、释疑解惑等服务请企业拨打咨询电话:0660-3398363。)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