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汕尾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9〕1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20日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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