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汕尾市2022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和《汕尾市科技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2022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评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及有序开展,经党组会议研究,市科技局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汕尾市2022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评审承办机构。

  一、承办机构条件及评分标准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没有不良记录的科技服务机构或社会团体(30%);

  2.具有承办地市有关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项目组织、评审、管理经验(20%);

  3.现场阐述对项目评审组织思路,包括组织形式、评审流程、评审内容、时间节点等,思路清晰、步骤科学合理(30%);

  4.报价不得高于8万元,超过8万元视为弃权,按上限报价得10%,报价每降低0.1万元加1%,加分不得高于10%(20%)。

  二、工作要求

  根据我局提供的《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汕尾市2022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汕尾市科技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和受理申报项目汇总表及项目申报书等材料,承办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于9月28日前撰写项目评审报告提交局党组研究决定。

  三、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清单

  (一)报名方式

  有意承办者,请于2022年9月20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发到市科技局指定邮箱,我局将择期通知报名者进行竞争性磋商,最终择优确定承办机构,并予以公布。

  (二)提交材料清单

  1.汕尾市2022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评审承办机构报名表;

  2.统一信用代码证;

  3.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近一个月财务报表;

  4.具有承办地市有关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项目组织、评审、管理经验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单位:汕尾市科学技术局财务监督科

  地址: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228室

  联系人:林杰永,联系电话:0660-3364002

  电子邮箱:swkjj3364002@163.com


  附件:1.汕尾市2022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评审承办机构报名表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2〕483号)

             3.关于组织申报汕尾市2022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

             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科技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