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尾市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金融工作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9 月 23 日

  附件: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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