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18﹞40号),根据《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汕尾委办字﹝2019﹞66号)规定,我局制定了《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申报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时申报。
附件:《汕尾市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财政奖励项目)申报指引》.doc
汕尾市商务局
2020年7月3日
(联系人:邹海英,电话、传真:0660-3362021,邮箱:gdsww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