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

  我市已于2019年12月5日正式启用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备案)电子证书的通知》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1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用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证书,同时不再颁发纸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各企业申请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通过后,企业可登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获取电子证书:一是按照业务事项申报平台——办事进度——查看办事结果的路径,自行查阅或打印该次所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电子证书;二是按照企业信息库——持证情况——企业资质证书的路径,自行查阅或打印该企业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电子证书。

  电子证书具备法律效力,其电子件或打印件可直接用于承接工程和招投标等经营活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对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监督管理、招投标活动中,不得再要求相关企业提供纸质证书,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或扫描电子证书上二维码查验。

  企业已取得的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对尚未统一换发电子证书的企业,因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发生变化申请办理变更的,以及遗失补办的申报事项,不再颁发纸质证书,改为颁发电子证书。

  特此通知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10日

  (联系人:林振娟,电话:0660-3398363)